最近,各大美院发布了2021校考信息
截止到目前为止已有4所美院发布了相关信息
其中,央美依然采用初试+复试的形式
且新增了校考专业
国美和川美取消了理论类校考
今年还有哪些新变化呢
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线上初试+线下复试
新增艺术品保护与修复专业
中央美术学院最新发布了《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公告》,相较于去年,采取线上初试+线下复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新增了艺术品保护与修复专业。原文如下: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我校办学定位及培养特点,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将采取线上初试和线下复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我校各专业对应的省统考科类要求如下:
一、专业考试合格线
1.艺术与设计管理(中法合作办学)专业考试合格线为72分;
2.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考生合格线为76分;
3.华侨港澳台联招考生合格线为70分;
4.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考生合格线:造型艺术、中国画专业85分;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专业90分。
二、专业初审合格线
1.实验艺术、书法学专业初审合格线为60分;
2.造型艺术、中国画、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初审以各省美术与设计类联考成绩划线,各省初审合格线如下:
一、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的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
1. 造型艺术: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12名,并列112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9.209分。
2. 中国画: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8名。
3. 书法学:专业名次录取至第26名。
4. 实验艺术:专业名次录取至第40名。
5. 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35名,并列335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78.810分。
6. 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名。
二、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80分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
7. 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93名,并列193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7.308分。
三、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的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
8. 建筑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13.747 分。
9. 美术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6.134 分。(山东省考生的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9.586分;北京市考生的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12.548 分)。
10. 艺术学理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8.137 分。
11. 艺术与设计管理(中法合作办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4.108分。
取消艺术理论类校考
建筑学使用各省统考成绩
取消艺术理论类专业校考:以各省有关艺术理论类专业统考要求作为专业考核要求,不再组织专业校考。符合各省统考要求的报名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艺术理论类专业的考生在高考录取后新生入学前,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考生专业(方向)志愿相结合的方式,分流到艺术史论(艺术史与史学理论)、艺术史论(视觉文化研究)、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等四个专业(方向)。
建筑学专业使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中国美术学院2021年建筑学专业使用省级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不再组织专业校考。省级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合格的报名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在高考录取后新生入学前,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考生专业方向志愿相结合的方式,分流到建筑、城市、景观等三个专业方向。
注:报考我校的全国考生均按我校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进行录取,我校将参考浙江省普通类二段线的75%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经研究决定,划定中国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录取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专业:参考浙江省普通类二段线的75%划定我校2020年本科招生录取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371分(不分文理),对于分文理科的省份,则按文科371分,理科371分执行。
工业设计专业:执行浙江省2020年高考普通类投档分数线。
注 :1:艺术学理论类、建筑学总分满分按750分计。
2:我校不限生源省份。若福建省、广东省等省份,因实行[一档多投]而流失的拟录取计划,按相同专业排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
一、我校“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在广东省是省统考涵盖的专业,参加上述专业校考的广东省考生须报考广东省“美术类”统考,并取得统考合格证;
二、我校“书法学”专业在广东省是省统考涵盖的专业,参加该专业校考的广东省考生须报考广东省“书法类”统考,并取得统考合格证;
三、报考我校“美术学、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教育”专业的广东省考生,须报考广东省“美术类”统考,统考成绩要求以我校正式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四、报考我校“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普通类专业的广东省考生,无须报考广东省统考,录取办法以我校正式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一、广东省
1、“统考+校考”造型类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71.467分;
2、“统考+校考”设计类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70.593分;
3、“校考”书法学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73.020分;
4、“提前批统考合格”专业录取最低文化分485分;
二、广东省外
1、“书法类”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5.493;
2、“理论类”专业录取最低文化分为:517(根据录取原则“同一省份录取人数总和最多不超过5人”,福建省录取最低文化分为530分);
3、“造型类”各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1.380(根据录取原则“同一省份录取人数总和最多不超过15人”,浙江省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5.427分,广西自治区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1.380分);
4.“设计类”各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3.652。
取消理论类专业校考:理论类专业将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报考我校2021年本科招生理论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相应类别统考且成绩合格,如所在省没有相应类别统考的,须参加所在省美术(设计)类或书法类统考且成绩合格。符合报考条件并填报了我校志愿的考生将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1.理论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文化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2.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综合分计算方法: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300×70。
3.普通类专业:按照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建筑学、风景园林、工业设计分别以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艺术教育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注:大学城校区
注:黄桷坪校区
1、设计学类:
北京市:三门专业总成绩不低于470分,共计99人;
其他省:三门专业总成绩不低于510分,共计555人。
2、美术学类:
北京市:三门专业总成绩不低于500分,共计28人;
其他省:三门专业总成绩不低于537.5分,共计168人。
一、设计学类
语文及外语达到最低要求,综合成绩北京不低于215.02、其他省不低于211.97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26人,其他省生源144人。
二、美术学类
语文、外语达到最低要求,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75,专业课成绩北京不低于537.5、广东省不低于582.5、河南省不低于565、其他省不低于557.5分(专业课成绩并列557.5分,文化课相对成绩达88)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8人,其他省生源47人。
三、艺术史论
文化课相对成绩陕西不低于131.2500、新疆不低于129.0456、山东不低于126.1278、北京不低于124.3346、广西不低于123.4000、黑龙江不低于123.1884、其他省份不低于122.1190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人数15名。
注:1.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2.设计学类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外埠入围线510/北京入围线470×100+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3.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执行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特别的,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或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注:不含天津
注:含天津
注:
我校高考文化分投档分数线执行2020年湖北省相应批次与类型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1.绘画设计类:305分
2.动画(中外合作办学):305分
3.书法类:319分
4.服装表演类:285分
1.绘画设计类:
综合折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0.4+校考专业成绩×0.6)×2;
2.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综合折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0.4+校考专业成绩×0.6)×2;
3.书法类:
综合折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0.6+校考专业成绩×0.4)×2;
4.服装表演类:
按服装表演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美术学类:陕西省230分、省外241分
设计学类:陕西省222分、省外233分
书法学:陕西省223.5分、省外238.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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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院校区:
182 5822 6099 (胡老师)
147 5817 5560 (林老师)
132 8213 9820 (葛老师)
166 5714 0693 (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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