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我校办学定位、专业特点、人才选拔与培养实际需要,经研究,现就我校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办法公告如下:
一、拟招生专业(招考方向)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音乐剧)、表演(京剧)、表演(戏曲音乐)、表演(木偶)、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含新概念】、戏剧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灯光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绘画、数字媒体艺术、动画、艺术管理、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舞蹈表演(芭蕾舞)、舞蹈表演(中国舞)、舞蹈编导。
二、考试形式
我校2021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校考原则上拟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招生专业(招考方向)将根据人才选拔特点设置考试形式,招生计划、考试科目、考试安排以及录取办法等,均以学校正式公布的本科招生简章为准。招生简章发布时间以上级统一安排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招生网(zs.sta.edu.cn)。
三、拟招生专业与各省级统考对应关系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在省级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考生所报专业(招考方向)属于省级统考涵盖范围内的,考生须达到相应省级统考科类本科合格标准,省级统考未涉及或不要求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校考。直接依据高考文化成绩进行录取的专业不设校考,具体专业详见后续发布的《上海戏剧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
拟招生专业与各省级统考对应关系请查看附件《上海戏剧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招考方向)与各省级统考子科类对应表》,若一个招生专业(招考方向)对应多个省级统考科类,则任选其中一个统考科类参加考试并须达到该科类统考本科合格标准。
我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灯光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绘画、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将依据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达到我校划定的初选合格标准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
本公告公示以后,若教育部或者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艺术类招生考试政策有其他补充规定,则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上海戏剧学院
2020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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